CASPAF : The Chinese American Scholars & Professionals Association of Florida
MEDIA

News Clips
2019.01.18
2017.08.24
2017.08.04
2017.05.15
2016.10.25
2016.09.10
2016.08.05
2016.07.24
2016.06.26
2016.02.05
2016.02.01
2015.03.14
2014.11.17
2014.11.06
2014.08.12
2014.03.31
2013.10.15
2013.08.29
2013.08.10
2013.03.28
2012.09.20
2012.09.06
2012.07.17
2012.06.21
2012.06.12
2012.06.03
2012.05.18
2012.03.15
2012.01.01
2011.11.26
2011.11.17
2011.09.08
2011.08.06
2011.07.11
2011.07.07
2011.07.02
2011.06.30
2011.06.02
2011.04.03
2010.11.16
2010.09.25
2010.09.16
2010.09.14
2010.09.07
2010.07.25
2010.07.23
2009.10.15
2009.09.15
2009.09.10
2009.09.01
2009.08.27
2009.08.02
2009.07.19
2009.06.01
2008.12.04
淺議移民問題

淺議移民問題(之一)
一位心臟科醫師的思考
岑瀑嘯


奧巴馬總統新任期內要處理的事項千頭萬緒, 其中當然包括繼續醫改, 但與之相關的移民問題亦不容小覷。

當局估計, 現時美國境內的非法移民達1100-1200萬之眾, 但實際數字可能兩倍於此, 加上以合法簽證入境後逾期居留者, 例如外國留學生, 或持旅遊簽證、工作簽證等到期後並未離境者等等就更多。

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目前這樣嚴峻的局面, 與經濟全球化有關, 特別是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 更與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NAFTA)大有關係。 1994年克林頓簽署法案批准該協定生效後, 墨西哥政府根據規定敞開門戶, 准許美國農產品大量入口, 本來主體為農業國的該國農民豈是其競爭對手?於是只好棄耕。 與此同時, 美國製造業湧入該國租用其村鎮農地大建廠房, 生產成衣、電器等, 以求降低過往絕大部份此類消費品自亞洲輸入的運費。 要言之, 墨西哥政府停止補貼本國農民, 致使幾百萬農民離土離鄉, 乃非法移民大量湧入美國的原因之一。

其實NAFTA最大受益者為一些大公司企業;美國食品商、農業大商家利用國家優惠, TYSON CARGILL等公司財雄勢大, 大量生產高熱量食品平價傾銷, 墨西哥農民根本無力抗衡,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只有遠走他鄉異國謀生。

此情形與筆者四年前在湖南、兩年前在桂林某鄉村所見略同:當地90%男女青壯年離鄉, 剩老弱病殘和幼童(後者名曰“留守兒童”, 現時全國不下5800萬), 房子空蕩蕩, 望上去一片荒涼。 中國GDP雖發展迅速, 其副作用類乎NAFTA之於墨西哥。 文化遭毀滅, 弱勢社群生活慘澹。

但抵美的非法移民另有一番光景, 因為這裡雖不能說是所有人的天堂, 卻為來者提供了工作機會(儘管多屬苦工)和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有醫院福利, 全美的醫院急診室依法必需來者不拒, 即使病人無錢付款或沒有合法身份也不例外。

二是可以找到工作糊口及孩子亦可免費入學讀書。 通常非法移民無論多艱苦的工作都願做, 舉凡農場、屠宰場、罐頭廠、家庭(傭工)俱不拘。 非法僱主多的是。

三是入境後生下的小孩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貧窮家庭(幾乎所有由墨西哥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均在內)且有奶粉和尿片費補助, 每個小孩的母親每月可得600-800美元, 於是不少十幾歲的女子抵美後第一件事是生孩子, 此乃出於經濟動機, 因為其生活費有著落, 減少經濟上的憂慮。 她們會實行小圈子互助, 每人生個三五胎, 起碼每月拿到1500美元。 足可維持生活所需。

不過, 她們也為此失去了受教育的機會, 年幼無知及物質的誘惑使之變得短視, 成年的家長或者不在其身邊, 或者本身也未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 或看不到兒女成群後年輕母親試圖學習某種專業的艱難, 於是沒有給以正確的生活指導, 容易導致一代代貧窮下去。

針對上述情況, 有人提出應對美憲法修正案的有關規定重新解釋, 以免其被非法移民利用。 但實行起來並不容易。

第13修正案廢除奴隸制後, 第14修正案(1868年)獲通過, 旨在維護當時黑人的權益, 規定黑人獲得自由, 其子女也自由;屬於美國土地內出生者均適用。 印第安人保護區居民如僱主是族落本身, 而非部落以後的非印第安人, 只交聯邦稅, 不交州稅。 他們起初尚無公民資格, 半世紀後因為個人雖未必不效忠於聯邦, 但其所屬的族落效忠聯邦, 於是1924年起這些印第安居民擁有公民權。 要求再解釋第14修正案者以之為藉口, “為何1924年可解釋”, 爭人權的也提出重新解釋的建議。

可是要求重新解釋, 程序上需基層有人興訟, 打官司上訴到高等法院, 但無具體訴訟對象, 此事如何進行呢?另一種途徑是, 由三分二的州議會提出, 或國會兩院都有三分二議員同意提出, 最後由至少四分三州議會通過也可。 但這不用說實在非常艱難。

建國之初直至1882年的排華案前, 美國並不限制移民。 當時無所謂非法與合法, 更不存在為產子而來美的事。 因為一來山水阻隔不適於孕婦長途跋涉;二來目的地缺少接應者兼且物資照顧欠奉, 要將嬰孩養大談何容易?現在時移世易, 上述兩項因素已不構成重大障礙。 美國本地人的工作機會被“搶走”, 主要是那些低工資者的職位不保, 福利大餅也分薄了, 所以對非法移民咬牙切齒者不少, 他們希望限制非法出生者之公民權。 倘說如此限制有違公平的原則, 他們會反詰何謂“公平”?Thomas Jefferson說不應鼓勵亦不應阻止移民, 當時全美有400萬人口, 目前為3億人而且福利甚多。

贊成重新解釋者稱:外國人應尊重美國法律。 非法移民入境美國的行為本身就是非法, 也並不效忠美國。 而第14修正案隱含效忠美國的非美國公民, 生下來的子女才自動享有公民權。 任何國家的主要任務均為保護本國利益, 無分什麼 “主義”(一位英外交官一百多年前的說法)。 保護公民利益, 懲罰非法僱主, 份屬天經地義, 並非反移民情緒所致。

反對重新解釋者謂“非法合法移民”在美乃百多年前才出現的事, 非法移民絕大多數靠自己勞動維生, 也對社區作出了貢獻, 與鄰里有關係, 屬於社區的一分子。 比如洗碗洗碟, 搞清潔工作之類。 我們應像關愛鄰居一樣對待他們。 州政府主動捉拿非法移民乃越聯邦的權, 不過教學、窮人醫療的絕大部分開支是由各州支付, 故各州政府應設路障協助聯邦遏止非法入境。

對於聯邦與州兩者執法的權限, 有人認為存在一定界限, 如伊拉克戰事只能由聯邦處理。 但州政府堅持因非法入境者損害本州利益, 故對此應有權“協助”聯邦, 特別是當聯邦無力防守邊境和懲罰僱用非法移民的僱主時。

也許有人將這方面的問題歸咎於種族差異, 其實筆者親見即使同一族裔的病人亦有不滿, 事緣損害其切身經濟利益, 蓋彼所繳醫療保險費不少, 卻被無醫保的非法移民佔了便宜。 此非單純是白人與非白人之間的種族摩擦, 經濟利益衝突實在是一個關鍵所在。

當然血緣不同、族裔差異也會加深彼此的隔閡。 在這一點上, 若干大陸同胞可謂火上加油。

據稱中國20%處級以上都是“裸官”, 其家人均已移民, 財產也轉移到了國外, 孤身留下在大陸當官。 筆者在洛杉磯見到中文廣告, 內有與大陸的經紀合作推行產子旅遊的介紹。

以上雖似離題, 因為他們入境是合法的, 但其逾期居留和“努力造人”(包括“自然途徑”和試管嬰兒)便與利用此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有關。

筆者在洛杉磯還看到中文廣告, 推介專為大陸的產子旅遊“陪月”服務。 美國督促非移民簽證的人員及時離境的作業極為薄弱, 即使日後加強, 但只要在第14修正案再加上所有小小公民都有免費上學和醫療的照顧, 產子旅遊或公費鍍金只會“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

面對以上種種, 美國民眾正展開討論, 不僅關注非法移民, 也包括合法移民數目、方式, 多數人認同高科技或投資移民宜加鼓勵。 但這裏面中國來的一部分投資移民很特別, 他們往往仍然享受著國內的好處, 是“裸官”的家人和親戚, 有的是錢。 可是在美國因不工作而屬“收入低”, 還可獲醫療福利及生活補貼, 以及社會安全金。 有的人來美之後一天工也沒做過。

有人提出當年里根大赦300萬非法移民, 但是之後並無同時實施邊境限制並輔助之以其他有效的移民制度改革, 不像歐洲國家那樣懲罰僱主。 例如法國嚴到使非法移民寸步難行, 既無福利, 孩子也不能上學, 才能起阻嚇作用。

與往年不同, 這回共和黨不敢反對民主黨的建議--讓現在境內的起碼1200萬非法移民拿到合法身份。 但就連討論大赦也會刺激偷渡, 使之在短期內激增。 這是一個燙手山芋。

反對大赦者謂非法移民收入低, 交稅極有限。 其中50%女性不工作, 男的收入低, 如獲大赦反而令其全家名正言順領取救濟, 甚至可能乾脆不去工作。 美國雖一向是移民國家, 但在六十年代中期之後的一段頗長時間, 並無完整的窮人醫療及其他社會安全網, 原非福利國家, 而是近幾十年才向歐洲的一些“福利國家”取經而成氣候。

當然我們可看到非法移民後代對社區有貢獻者, 但也有輕率地生下一大堆孩子, 受教育有限, 下一代繼續處於社會底層而無法改變。 筆者親見無收入無身份者來急診室看病, 醫院及醫務人員包括個體執業的醫生, 都不得不免費為其服務, 其中按法律規定的提供每天24小時電話翻譯服務, 也是一律由醫院和政府買單。

雖然“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是常理, 但人道與法治二者真的不易平衡。
 

淺議移民問題(之 二)--- 一位心臟科醫師的思考
岑瀑嘯


上文談到非法移民問題及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關聯, 1868年通過的該修正案, 大大刺激了現時非法移民與非移民簽證入境以懷孕產子的人數, 本文則擬回顧一下美國移民史。 其中不少源自一位104歲的阿婆口述, 她是筆者的女病人, 小時候聽其父母講過這段歷史, 筆者又翻閱了一些書刊而對此有所瞭解。

最先踏足並定居美國的是一批英國人, 時維1620年, 他們可稱為冒險者, 漂洋過海來到美東北海岸安頓下來。 隨後意大利、波蘭、愛爾蘭人相繼而來, 特別是工業革命後使用機器大規模生產, 因失業而來美做勞工;以天主教徒居多。 另外的移民是歐洲人從非洲運來的奴隸, 實際上是非洲本地人強搶與之相爭的他族人, 再賣給非洲西海岸地區那些來自歐洲的人口販子。 還有一些在本國欠債無力在本土償還的歐洲人。

1790年制定歸化法律, 舉凡白人移民或獲自由身的黑人成為公民;而當時的女子則雖是公民, 無論是本地出生或移民後才取得公民資格者均無選舉權, 也不可繼承遺產。 1840年愛爾蘭土豆欠收造成饑荒, 移居美國者眾。 1868年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 在美出生者即為美國公民。 1870年該法案適用於新抵美的非洲人。

1882年排華法案規定不准中國勞工入境, 只有中國商人及留學生可以入境。 但目的不是讓他們移民, 只是旨在讓其做生意或讀書求學問。 當然, 美國當局也知道這類華人不會有心在這片對之甚不友善的土地定居。 至十九世紀七八十年代, 亦即淘金熱冷卻後和東西鐵路完工後, 美國經濟蕭條, 華人勞工備受排擠。 移民局(INS)即當時成立。 東岸愛麗絲島;西岸天使島(1910-1940)對抵埠的華人嚴格“審查”, 有被關上幾年的。 反華潮之後牽連所有亞洲人俱在排斥之列。

上述法例每十年更新一次, 影響至巨。 導致直到上一世紀之初, 幾乎所有美國移民都來自歐洲。 而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十年末期, 美國移民卻主要來自拉美和亞洲, 歐洲所佔比例已很小了。

以下是1910、1960和2010年移民構成的數據:
 

1910年 歐洲87.2% 加拿大9% 墨西哥1.6% 亞洲1.4% 非洲、大洋洲0.7% 中南美0.1%
1960年 歐洲76.5% 加拿大10% 墨西哥6.1% 亞洲5.2% 中南美1.5% 非洲、大洋洲0.7%
2010年 歐洲12.3% 墨西哥29.6% 亞洲28.2% 中南美23.5% 非洲、大洋洲4.4% 加拿大2.1%

亞洲移民主要來自中國、印度和日本。 他們的‘美國夢’充滿了血淚、汗水和悲喜劇意味。

先說中國人移民美國, 乃始於十九世紀四十年代美國西部的淘金潮。 素有下南洋傳統的珠江三角洲農民, 離鄉別井抵達花旗國。 僅1852年一年, 即有3萬華工來到舊金山。 至十九世紀七十年代, 在美華工已達10萬之眾, 其中絕大多數來自廣東, 八十年代初的香港電視劇《大地恩情》便可見一斑。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 美西金礦逐漸枯竭, 數萬華工又投身到貫通美國東部和西部的鐵路建設。 當時, 他們自加州的薩克拉門托由西往東、愛爾蘭移民則從內布拉斯加的奧馬哈由東往西修建, 歷時四年, 最後在猶他州的奧各登彙合。

這些到“金山”做苦力的農民, 與他國勞工年紀相若, 在16-25歲之間, 臨行前在父母安排下多於鄉間匆匆完婚, 其妻留在“唐山”家鄉照顧公婆。 由於華人移民特別能吃苦, 文化和長相又與西方人差異甚大, 當地美國白人, 尤其是勞工, 在競爭中感到很大的威脅。 在白人種族主義者的壓力下, 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 內容包括停止華工入境、不准華僑入籍等15條條款。 這是美國移民史上絕無僅有的針對某一個民族制定的法案, 直至1943年因中美是二戰同盟國才被取消。 該法案在1904年成為永久法案。 其間獲准移居美國的中國人為數極少, 屬於有錢的商人暫時居美做生意, 或學生來讀書, 但他們全部不被允許成為美國公民。

此前的1875年, 有美國議員提出限制華人女性來美, 因為有的華工回鄉時帶了女伴(小老婆)返美, 此舉被視為與天主教、基督教一夫一妻制相悖。 加上移民中有的女子抵埠後做妓女維生, 益增白眼。 美國政客遂以“不道德”為名限制中國女子入境。 直到二戰前三藩市華人女性只佔在美華人總數的5%。 她們被認為腐蝕了美國男人和家庭, 敗壞文明。

與世界各地的移民趨勢一樣, 到美國的華人移民往往來自同一地區, 彼此份屬鄉里, 聚居一處, 與來自其他國家者涇渭分明, 像拜占庭帝國時代興起的石塊鑲嵌畫(Mosaic, 舊譯馬賽克)或基督教的玻璃嵌畫。 此情況在世界各國的新移民區至今相對沒有改變。 顏色各異, 不存在“大熔爐”效應。 移民區內時有齟齬, 男權觀念強者認為女子來此後“難管”、“反叛”, 此外還有代溝。

筆者過去二十年在美生活和到全球各地旅遊, 其間觀察所得, 第一代移民聚居之區域於其所在的大城市中的狀況, 用“鑲嵌畫”形容較“大熔爐”合適, 後者緣自第二代起多不在新移民區生活工作, 才與當地居民呈現共冶於“一爐”的面貌。

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 即使是美國出生者, 若與規定不可入籍的華人結成夫婦, 則喪失其已取得的公民資格。 這無異於阻礙華人新移民與本地人結婚, 其他亞洲移民受到同樣限制。

1922年一位幼年自日本移居美國、在加州長大結婚生子的日裔人士興訟, 自稱其膚色實際上可能較法國南部或西班牙人的不少移民還淺, 不應被視為有色人種的第一代移民而被拒絕准予入籍美國。 高等法院判詞稱彼仍屬“蒙古人”一族, 這裡用“蒙古人”一詞, 類似於唐氏綜合症(Down Syndrome)患者當時亦名“蒙古症”患者, 帶有貶義, 蘊含暗指東方人面貌形似智障之意。

1932年一位印裔人士, 也是年紀很輕就有印度移民美國, 原以一戰期間加入美軍獲得公民權, 後因參與支持印度獨立的社區活動, 被褫奪美國公民身分, 因當時英美是同盟國。 他興訟自稱膚色雖黑但為高層印度人, 二三十年代有英國和印度的生物學家“研究”出印度的“高等血統”人士是因為具雅利安人(Aryan)血脈而高尚。 但遭高院判其敗訴, 判詞曰雅利安人血液在印度“高等族”之血管內流動一說, 並非所有科學家認同, 且其膚色始終較黑, 不能等同於本地白人。

上面兩個案例的當事人, 膚色深了一點不行, 淺了一點也不行。 總之就是不能給亞洲人平等待遇, 不能像歐洲新移民一樣加入美籍。

美國1924年開始設移民配額, 按1890年外來移民所佔人口比例分配。 東、南歐本來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已有很多人來了美國, 配額卻受到1890年的人口比例之限制, 西、北歐從而得益。 非但如此, 還增加一條規定:凡來美後不能成為美國公民者(也就是針對亞洲人), 不可按配額移民來美, 直到1965年才取消這條規定, 其背景是正值人權運動高漲之際, 此為移民政策之一次最大改革, 每年給予亞洲各國包括中國若干移民配額。  另一改革為1986年里根政府所實行。

1979年中美建交後及1997年香港回歸前, 美國華僑華人數量大增。 中國大陸八十年代中至九十年代的留學和移民潮高漲, 二十一世紀以來更加上不少投資移民2010年人口統計顯示, 美國總人口中具有華人血統者佔1.2%, 大約380萬人, 其中一半的華人第一代移民(在美國以外出生的)居於紐約州和加州。 文化知識結構也大為改觀, 美國華裔人口中, 大專以上學歷者已佔三分之一強。 某些地區的華裔, 具高學歷者的比例甚至超過了其他族裔。

真是世界輪流轉, 百年滄桑, 今時不同往日!

不僅華人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後的經濟蕭條時期被排斥, 在政治環境影響下一些其他族裔的新移民, 也成為美國人對自身安全產生危機感之替罪羔羊, 例如在美的日本人於二戰時期的命運也是血淚齊飛。 個中種種一言難盡, 另文再述。


淺談移民問題(之 三)--- 一位心臟科醫師的思考
岑瀑嘯


歷來日本移民既有富裕者或出生於書香門第者, 也有漁民、農民或勞工。 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之前, 勞工比例頗高。 這些日本勞工與中國勞工相似, 特別能吃苦, 當地美國白人勞工, 深感在競爭中受到很大威脅。 而且除就業外, 宗教和民族矛盾也不可避免, 故在1880—1920年美國排外主義臻於登峰造極期間, 日本人和華人宛若難兄難弟, 連同猶太人、意大利人和匈牙利人等, 一起成為美國本地工人與西北歐移民肆意排斥和迫害的對象。

可是如果跟太平洋戰爭時期日僑和日裔美國人的噩夢比較, 上述不幸就只是“小兒科”程度而已。

1941年12月7日(美國時間)的珍珠港事件(日本稱之“真珠灣攻撃”), 是美日關係史上重大轉折點。 當時十一至十二萬日裔美國人, 其中70%在美國出生, 不僅一下子承受了以往華人所受的排斥, 更遭到本地人空前的敵視。 懷疑和歧視的目光不止來自土生土長的美國民眾, 還來自華僑及美籍華人, 他們不少人支持美國排日的浪潮, 在商店櫥窗上甚至胸前掛了“我是中國人”的牌子以劃清界線, 避免株連。 當然, 當時的在美華人此舉除基於自保的目的, 也攸關中日之間的民族仇恨, 那是甲午戰爭以來半個世紀日本侵略者的惡行導致的。 可以說, 日裔美國人這下充分感受到所謂“同仇敵愾”的滋味。

其間, 從加州直到阿肯色州等地均興建了隔離營地, 用鐵絲網圍起來。 居於其內的日本人直至二戰結束方重獲自由。 他們之中不少屬第一代移民, 因當時美國移民政策不允許來自亞洲的移民入籍美國, 故均持日本國籍, 其心情很矛盾, 一方面覺得日本偷襲珍珠港手法卑劣, 作為日本公民, 自感內疚;另一方面又受傳統觀念影響, 認為不能背叛天皇。 也有要求參軍上前線作戰以免羈留於隔離營蒙受屈辱的青年, 美國政府要他們先行全家批判天皇及日本國, 然後方能獲准入伍。 如此更令這些日裔年輕人全家進退兩難, 特別是那些仍然身為日本國民的父母一輩至為難堪。

二戰之後直至七十年代, 才有在美國大學讀書的日裔學生質疑上述隔離營的合理性。 經卡特、里根、布什、克林頓等政府的努力, 終於在九十年代初聯邦宣佈為日裔美國人平反, 並對當事人給予賠償。 那些倖存者堪稱“守得雲開見月明”。

其實, 差不多每個有外來移民或多民族的國家, 發生重大危機時都會對移民或少數族裔造成衝擊。 二戰時德國對猶太人的屠殺和迫害是廣為人知的例子。 就連七十年代的非洲南部各小國, 也在國內政治和經濟危機時敵對小群的外來移民。

如所周知, 早年英國佔領了撒哈拉以南的大片非洲領土, 烏干達亦在內。 英國從印度引入不少移民。 他們任職於農場、建築公司、裁縫舖, 或在殖民機構充當文職人員, 也有從事銀行和金融等行業。 在一段長時期中, 印裔人群在烏干達漸成商業、製造業和銀行等大行業的代表。 彼等通常受過較好教育, 居住、工作、就醫等都與黑人分開, 經濟狀況也普遍勝於當地的中階層黑人。

對此, 英國記者利斯托威爾在《阿明傳記》一書中寫道, 普通黑人往往認為印裔奸詐狡猾, 一些印裔商人更是因放高利貸而聲名狼藉。 當時印度僑民佔烏干達人口1%, 但該國20%收入屬彼所有。 故難免黑人心存不滿, 甚至懷有嫉恨。 事實上, 印裔社區在烏干達相對較封閉, 恪守自己的宗教、語言和傳統, 除生意之外與當地人甚少交往, 與當地人通婚更少之又少。 其他英屬殖民地情況也大體相似, 印度僑民雖在白人階層之下, 但仍然是高等公民。 故此類國家一旦宣佈脫離英國殖民統治而獨立, 驅逐印度人絕非偶然。 不過烏干達之舉措卻屬極端。

1972年8月4日, 靠軍事政變上臺的烏干達總統阿明下令, 亞洲人90天內離開。 該國的亞洲人絕大多數為印度裔。 結果, 8萬亞洲人遭槍桿子逼迫, 在短短3個月內幾乎全部撤離。 當時持英國護照的烏干達印裔約有5萬人。 最終留下的可能不足百人。 亞洲人遭橫蠻驅逐後, 其原來擁有的大量商業企業被阿明親信一口鯨吞, 而此前阿明將這一事件歸納為一場“經濟戰”, 藉以避免種族清洗的指責, 其說法似乎得到了應驗。

話題回到美國。 十九世紀中葉南北戰爭期間, 由於本國土豆(馬鈴薯)欠收移民來美的愛爾蘭人, 加入聯軍(Union)解決食住問題, 其實他們於解放黑奴的主 張並不熱衷, 因會與己爭飯碗, 同屬低技術勞工, 二者矛盾尖銳。 再如一戰時, 美國民眾對德國移民多表敵視, 遂將漢堡包改名為“自由三文治”, 還將著名 的德國醃菜稱為“自由白菜”, 以此發洩其憤懣情緒。 二戰對日本僑民、漁民之隔離, 也就不難理解 。 九一一後排斥中東人、伊斯蘭信徒, 還把炸薯條改稱為“自 由薯條”(因當時法國反對小布什政府向伊拉克開戰)也是這樣, 令人慨歎。

上文展示的墨西哥移民激增, 屬於“老大難”問題。 謹略加剖析。

現時國土安全局數據顯示, 非法移民中60%為非法入境者, 大部分來自墨西哥;另外的40%是合法入境而逾期居留的。

美墨陸地邊界長達1900哩, 其中700-750哩較易逾越。 例如渡過美墨界河格蘭德河(Rio Grande), 徒步走2小時即可進入美國德州境內。

墨西哥當局對於民眾偷渡美國, 抱著坐視不理的態度。 這就類似於古巴政府對於國民潛入邁亞密不聞不問一樣。 因為此類偷渡於該國政府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無論古 巴七十八十年代的商家(其中絕大部分是反共產黨的異見人士), 或墨西哥境內廣大農村的破產農民, 其出逃均可減少本國的不穩定因素;就古巴而言, 還使當時憑暴 力上臺的新政府官員得益, 掌權者本是一無所有的遊擊隊員, 這一下輕易霸佔了出逃者原先擁有的工廠、銀行和商業, 盤滿缽滿。 二是每年有300億美元匯返墨西 哥, 此乃上述農民自己在美國做牛做馬, 辛辛苦苦省吃儉用攢下來寄回家鄉給親人的;三是這些墨西哥人“身在曹營心在漢”, 在美國都成了維護本國利益和聲譽的愛(墨)國 力量。 因此, 指望墨西哥邊防人員積極配合、全力堵截偷渡者, 那無異於要求太陽從西邊升起。

所以有人說, 由於墨西哥籍人口大增, 十九世紀墨西哥在戰火中失去之土地(落入美國版圖)已被其以非法移民形式取回, 也就是其國人用腳“光復國土”。 每年來 自墨西哥者不下75萬人。

有一個數據頗為觸目驚心, 那就是那些墨西哥非法移民, 偷美國國稅局的稅款, 每年高達40億美元。 他們利用其個人報稅號碼(Individual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ITIN)行事, 因為只要有撫養小孩即可退一筆稅, 有的非法移民在該項目下列出10-16個名字, 包括其侄 子、外甥, 居於墨西哥者也報上去。 稅局雖有10萬員工, 但從來無暇理會此事。 估計200萬以上的非法移民用此法騙取聯邦政府退稅。

筆者一位曾在15年前於費城天普大學心臟部共事的同事, 在德州近邊界的醫院任職, 據他所知每年美國30萬新生兒產自非法移民, 該醫院內40%新生兒之母為非 法移民, 拿不回來的醫療支出不少於2億元, 此一款額須由當地及聯邦政府買單。

2009年聯邦政府用於於非法移民的醫療、學校教育、學童免費午餐及救助窮人家庭款項, 共計280億元。 而彼等以個人報稅號碼所交稅款僅95億元, 二者相抵 負185億元。

另據統計, 加州的非法移民比德州還多, 但與德州相似, 有四分一非法移民家庭領取救濟, 連同公立學校有關支出, 共開支65億元, 相當於加州大學一所分校 年預算之30倍。

當然, 以上數據被不少人廣為引用, 以資反對繼續給非法移民越境及入境後取得身份開綠燈。 事實上, 直接受非法移民影響者甚眾, 蓋前者大量湧入造成找工作困 難, 分薄了社會福利大餅, 這不僅損害了美國本土出生、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術較低者, 也累及每年16.5-25萬合法抵美的墨西哥移民, 因為他們絕大部分是農 民, 以低技術者居多, 不少連西班牙文的讀寫能力也不高, 更不要說英文了。 他們與非法移民爭飯碗, 所以筆者耳聞目睹一些來自墨西哥的合法移民, 對在急診 室滿坐等候的非法移民(當然也只是從穿著和舉止估計)的怨言和厭惡之情。

如此等等, 非法移民衍生出來的各種問題不一而足。


淺談移民問題(之 四)--- 一位心臟科醫師生的思考
岑瀑嘯


美國境內4000萬出生於外國者, 31%為合法居民;30%為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者;35%為合法入境後歸化成為美國公民者。 現時憑工作簽證來美者只有4%, 如果增加此一比例, 則可減少30%非法移民。 現在每年非法移民均比上一年增加75萬人, 其中60%以上是非法入境(主要是由美國西南與墨西哥交界處), 而 另外起碼30%的合法入境者逾期居留。

奧巴馬總統新近提出的移民草案主要包括:

申請新簽證的非法移民需接受背景調查, 提交申請包括按指模。 如申請獲得通過, 他們將被允許在美國合法居住4年, 4年以後, 可申請再延期4年。 他們可以 在8年內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俗稱“綠卡”), 如他們掌握英語, 瞭解美國歷史和政府組成及運作, 並且繳稅, 就有資格在將來申請入籍美國。 他們還可為不在美 國生活的配偶和子女申請和自己相同的臨時合法資格。

草案還按照許多共和黨人的要求, 提出加強邊境安全和巡邏的建議。 草案還允許國土安全部接受公民、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捐款以提高港口和邊境的安全。 過去二、三十 年來, 墨美邊境每天有大約五千以上的非法移民湧入。 其中被抓到遣送回墨國的, 墨西哥當局對之並無任何懲罰。 所以他們很快又積攢起“盤川”再來。 不少“成 功”的非法移民是經過三四次“努力”才得償所願的。

上述草案中雖然提到繳稅, 有人指出問題是低收入家庭雖報稅, 但所獲退稅與其已繳付的金額兩者相抵, 可能等於交稅額為零, 甚至是負數, 也就是他們所獲的“退 稅”因加上各種補助比上繳的稅還多, 這還不計非法移民及其子女享受的醫療和中小學教育實際上已免費。 而且, 一旦他們擁有合法身份, 可以得到比現時更多的政 府救濟(包括房屋、食物, 當然還有醫療和學校教育)。

共和黨主張, 與其用各種形式令此1100-1200萬人成為永久居民以至公民, 進而可以領取大量福利;不如側重讓特殊人才—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專才(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 Math)得到可轉成移民的工作簽證(如果該員工作一段時間後, 有意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和公民的話可以提出申請), 非特殊人才則用不能轉成永久居民的工作簽證形式准予入境, 這樣在保證農業、畜牧業人手所需的同時, 不至於令美國吸入大量近乎文盲的移民(大約一半以上的非法移 民連西班牙文都不會讀和寫, 因為墨國有90%的農民未受教育)。

筆者聽一位律師談他個人的意見。 他認為 “非法移民”一詞有所不妥。 宜改作 “未被允許”的移民。 因為違反移民法不屬刑事罪, 就如超速駕駛乃違規而非犯法 。 故一般只科以罰款, 除非未能通過酒精測試屬於醉駕, 才算犯法。 西方法律引以為基礎的二百多頁的拿破崙法典區分民法與刑法。

此律師甚至認為用“無證件的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作稱呼也不妥, 因為那些從墨西哥偷渡到美國來的人, 絕大多數都持有某種 證件, 有政府頒發的合法證件如稅務局給的個人納稅號, 或一些城市給的駕駛證或銀行卡。

墨西哥政府在美的領事館給每個墨西哥公民發了領館身份證(Consular ID Card), 俗稱“註冊證”(Matricular Card)。 美國不少 商家為吸引顧客都接受此卡為身份證, 特別是不少銀行, 為了吸取非法移民用其服務自美寄錢往墨國養家(每年高達180億美元);還有房地產商、汽車行以及手機和 電話公司預售電話卡等需要身份證的商家。 這就使幾乎每個非法移民在美都有方便日常生活的身份證, 所以“無證件移民” 稱謂不正確。 英文“illegal”一 詞即指罪犯, “未被允許”的移民, 不應被視為罪犯。 就如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乃違規而非犯罪。

筆者為人母親, 與其他絕大部分父母都相似:雖然承認辛苦的體力勞動可磨練年輕人, 但不見得捨得讓子女從事該等工作(即使只是暑期的三個月)。 如屠宰業, 或 採摘葡萄之類目前難以使用機器自動採摘的柔軟蔬果, 舉凡這些現時尚未能使用機器作業的工作, 其他美國本土居民無人問津。 市場上存在對於此類勞動力的需求, 於是地下黑工無法杜絕, 此乃供求關係使然。 由於從業者的文化程度低, 而且非法移民多願意接受低薪, 故非法僱主縱使一旦被查獲會遭罰款處理, 但其所付出的 代價不高--每僱用一名非法移民罰款50美元, 於是不惜以身試法者大有人在。

美國國稅局每年收到報稅號與姓名及地址對不上茬的報稅單有幾百萬起, 此緣自非法勞工用假稅號去給僱主看而獲得僱用。 但按聯邦法規定稅局是不能向移民局舉報這些 人的, 只能客氣地向報稅人及其僱主分別發函:請報稅人核實其申報資料看有無不小心填錯號;提議僱主以不歧視不騷擾僱員的方式問一問。 而多數僱員會向僱主答稱並 無填錯號, 倘僱主進一步要求他出示其社會安全卡(上面印有持有人的社會安全號(報稅號)), 則回答說一時想不起放哪裏了。 然後僱主僱員都心照不宣地將稅局來 函一扔了之。 事實上僱主也真的不敢追問, 因為怕僱員找律師控告自己違反平等僱傭法(當然, 付給非法移民低工資也是很“方便”的)。

基於此, 筆者的一位從事移民專業的律師病人, 主張對申請工作簽證來美者之要求條件不妨放寬, 例如准許那些“未被允許”的“非法移民”從事上述未能使用機器作 業的工作, 這樣做較之現時“地下經濟”成行成市禁之不絕的局面好得多。 大幅增加工作簽證之另一好處是, 執法人員無需花太多精力去搜捕非法移民。

筆者的病人有開餐館的, 也有建築工程的包工頭, 他們想僱用專業的和技術熟練的勞工並不容易, 致使這些小業主往往要找“地下”廚師或建築技術工人。 我的醫生 同事家中裝修廚房, 就是這種技工做的, 價格廉宜且不說, 更重要的是服務態度好和工作質量高。 從美國農業或食品加工業着想, 也需要類似的勞工。 美國出生 的青年沒完成高中教育者少於10%, 但體力勞動工作甚多而問津者少, 故增加工作簽證可解決長期勞工短缺的問題。 由於此舉僅只適用於上述特定行業的熟練技工, 故不會引致大批非法移民仿效之而變本加厲地湧入。

目前的移民配額“排隊”不合理, 所謂基於人道理由家庭團聚等, 可以說全球希望到美國的人之中90%的人無此條件。 再者, 即使有親戚在美, 20年前“入紙”以 兄弟姊妹身份申請移民的墨西哥人, 直至今天尚未能輪候到。 所以, 為了“節省”三十餘年的輪候時間, 年青能幹活的以偷渡方式來美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面, 應考慮大幅增加低技術或低教育水平者的移民配額, 使之有機會得以出賣勞動力, 同時也配合了前面所提勞工市場之需要。 如此一來可謂兩全其美。


淺談移民問題(之 五)--- 一位心臟科醫師的思考
岑瀑嘯


今年3月1日起, 聯邦政府自動削減開支的機制啟動。 到9月30日本財政年度結束之前, 政府需削減約900億元支出, 包括用於非法移民羈留營的開支。 過去200多 年中, 即1776-1996年間, 美國遣返的非法移民人數有限。 而奧巴馬總統第一個任期的四年內共遣返150萬人, 約每分鐘1名, 其中去年遣返超過40萬 人。 可見措施嚴厲, 很難說是非法移民的“朋友”。 可是多數拉美裔(除古巴移民大多為共和黨支持者外)都支持他當選。 他在爭取連任時強調進行移民改革。 現 時全美的移民羈留中心有250個, 共34000人居於其中, 每天每人的開支约為140-160元。 要削減開支就要放一些人出來, 在羈留所外利用電子腳腕定 位器之類, 只用十分一或更少的費用就可對之進行監管。

在這方面共和黨進退維谷, 因其由於移民問題的立場以往失去太多選民, 現在只好放鬆嚴厲的口氣。 它提出增加技術移民和工作簽證, 方向正確而實施未必順利。

以下是一些相關的數據:美國1200萬非法移民分佈於各州的比例是:加州佔22%;德州13%;紐約州7%;新澤西州5%;伊利諾伊州4%, 餘下的42%為其他 州, 即約500萬名。 以往非法移民聚居的州, 如加州所佔比例雖有所下降, 但絕對數仍在上升。

康州丹伯利市(Danbury)大约九萬人口中, 接近20%為非法移民(1萬-1.5萬人), 還有三藩市、紐約市等被稱為非法移民的“保護地”(Sanctuary)。 加州的屋崙市(Oakland)的華裔關麗珍市長更在今年三月開始, 向該市非法移民頒發銀行提款卡, 使其可存錢入銀行而不必擔心身上現款被搶掠, 該卡也可用 作身份證。 丹伯利市(Danbury)則更早就開始向該市非法移民核發銀行提款卡兼身份證。

美國自1982年後所有公立學校不得過問學生身份合法與否。 生活在非法移民家庭中的中小學生有70%是在美出生, 30%是年幼時隨家人偷渡入境。

在列舉以上數據之後, 身為醫生的筆者覺得, 非法移民不應被視為只給美國社會添煩添亂的負擔。 即使他們由於文化水平低而在腦力勞動中難以佔有一席地位, 僅僅 以苦力的身份存在於社會, 他們到底為美國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這一點, 在“客觀”評價非法移民長久定居下來, 特別是身份合法化後享用社會福利而對美國社 會經濟造成影響時, 是不能忽略的。 任何人都必然從年輕力壯走向年邁體衰。 如果一味着眼於其再也無法幹重活的遲暮之年(那是中青年時期體力透支造成慢性勞損的 結果), 對他們就未免太不公平了。

事實上, 華工在東西鐵路建成後因美國經濟蕭條備受歧視, 甚至承受排華法案(1882年)的屈辱;而之前在南北戰爭後, 南方的甘蔗、菸草和棉花種植場的白人場 長, 曾把華人引入取代剛獲自由的黑奴, 不僅一時間美國本土的華人吃香了一陣, 連住在古巴哈瓦那(Havana)的一部分華人, 也被招到美國南部的農場做工 。 這一段關於古巴華人來美的歷史, 是一位華人病人告訴我的。 他因1959年卡斯特羅上臺後驅趕華人而來到佛羅里達。

在此之前, 19世紀中葉30萬華工湧到舊金山時, 有12萬華工(也是從廣東去的居多)被招到古巴, 與從非洲運入的黑人肩並肩地在甘蔗園幹活。 當然, 這些 華工全是男性, 是為期8年的合約工而非奴隸;這也是古巴特別多華人與黑人生出的後代的原因。 華人男性在當地住滿8年後, 多再積攢一些錢(除每年寄回唐山的之 外)為黑奴女性贖身然後與之成婚。

應該指出, 外來移民與本土居民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任何國家均無例外, 甚至同一個國家內, 也會排擠異鄉人。 就像六十年代末加納(Ghana)趕走尼日利 亞(Nigeria)移民和八十年代尼日利亞驅逐加納移民一樣, 歷史上移民潮在輸出國的政治經濟不穩、輸入國的工作機會甚多時形成, 但又會因日後政治經濟形勢 變化而將那些移民驅逐回國。 加納人被迫匆匆離開尼日利亞, 幾乎都人手拿著或頭上頂着大大的“紅白藍”行李。 這種簡易又結實的拉鏈袋都是中國生產的。 筆者對Louis Vuitton在九十年代中期曾造的紅白藍手袋“Ghana Must Go”印象深刻, 是因為八十年代初港澳人士回大陸時就是用“紅白藍”行李袋裝新舊衣服、 牙膏、香皂等日用品給當時仍是物質缺乏的住在大陸的親友用的。

但另一方面, 中國俗語說:“人往高處走, 水往低處流”。 經濟發達富庶的國家或地區, 總會使其他相對貧困的國家或地區的民眾趨之若鶩。 “美國夢”尤其為許 多外國人所共織。

非法移民後代可能比合法移民的後代難以成器, 那些因文化低加上非法身份而長做苦力收入極低, 兼且處於社會底層的苦澀的父母, 其養育的孩子也會苦澀。 居於貧 民窟的非法移民的第二代40%無心讀完高中, 因為其所處環境比較惡劣, 缺乏振作的風氣, 反而造成犯罪人數增加。

據一些資料統計, 35%墨國移民家庭來美20年還是一直領取救濟金, 而不像其他國家的合法移民(比如華人家庭)在第二代之後就多不再申請救濟的。

以上提到近一半的墨國非法移民連自己的母語西班牙文都不會讀寫, 他們在美國這個對老幼病殘人士福利較好的國家可能造成的負擔, 長遠來說比這些人年輕力壯時的勞 力付出大得多。 而目前美國的國債16兆美元簡直讓每個美國人對子孫的將來憂心忡忡。 非但如此, 無論生活在今天的美國人或者他們的子孫, 都將不得不面對棘手 的移民問題, 因為美國作為經濟遙遙領先的頭號強國, 像磁石吸引鐵砂一樣吸引無數“發展中國家”的國民, 包括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國在內, 前往移民。

為紓解美國的移民問題, 有人建議增加低技術移民簽證的數量, 但仔細分析似乎效果成疑。 前文說過, 現有的非法移民中, 30%屬於合法入境而逾期居留。 其 中本來輸入的農業勞工簽證有效期6年, 期滿有一半人會留下不走。 這種情況的發生以下列三次為最:一是一戰時期從中美洲輸入大量勞工;二是二戰時期輸入;三是韓 戰時輸入。 此乃市場所需, 但同期非法入境者的絕對數字未見減少;而非法移民絕對數字卻因勞工逾期居留, 總數大大增加。

有鑒於墨西哥政府及其軍方長期以來缺乏在墨西哥和美國的邊界進行管理與美方合作減少偷渡人數的意願, 九十年代曾自組政黨參選德克薩斯州長的音樂藝人兼小說家Kinky Friedman提議, 將德克薩斯州與墨西哥邊界分為5段, 分別由五名墨西哥將軍負責監管, 每位將軍每年可得上限一百萬美元獎金。 如果該年內其所轄邊界地 段有1名非法入境者成功逾越並被查出, 則扣減5千美元獎金。 另有人建議, 三年內不給墨西哥合法移民名額, 以迫使該國國民向本國政府施壓, 促使其加強墨美 邊境管治, 堵截非法越境者。 當然這些是尚未成氣候的想法, 但其可貴之處是把加强與墨西哥政府的合作考慮在内。

此外, 還有人針對移民配額提出建議, 包括:一, 取消現有的每年5萬名“六合彩”式抽籤移民的名額, 將其轉作高科技和其他特種人才身份移民之用。 這每年5萬 名額現時乃根據過去五年間各國合法移民的數量作出, 規定准許若干國家的國民申請抽籤。 凡某國移民五年間的數量超過5萬名, 則該國出生的國民不能參加年度抽籤 。 二、每年6.5萬名成年兄弟姊妹(團聚)移民名額也取消。 與上項合計每年共11.5萬名移民名額, 可供特種人才身份移民來美之用。


淺談移民問題(之 六)--- 一位心臟科醫生的思考
岑瀑嘯


綜上所述, 可見移民問題較之醫療改革更難處理, 涉及的方方面面錯綜複雜, 既有人性的因素, 又有社會的心理, 還有外交的折衝和人權問題, 法治的手段當然 也不可或缺。

說到人權, 當年的古巴移民, 包括佛羅里達的美國參議員魯必歐(Marco Rubio) 的父母, 就不是經過移民的常規程序, 而是以難民身份來到邁亞密(Miami)的 。 當然, 他們“活不下去”的理由屬政治迫害類別, 如今的墨西哥非法移民也可說“活不下去”, 雖屬經濟原因---從人權意義上說, 不是相似的具迫切性嗎?

不過就如前文所述, 大部分先代的移民都是在明訂移民法之前到達美國的。 移民的貢獻當然不可忽視, 絕大多數美國人都來自移民(除土著之外)。 就拿橫貫美國東 西的“越州鐵路”(Trans-Continental railroad)西段工程來說, 中國勞工用血汗和生命為代價, 以炸藥鑿隧道都是華人的工作, 而在 黑暗中進出深山要靠煤油燈照明, 發生火災並不罕見。 在極其艱苦惡劣的條件下, 華工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全部竣工後運回中國的築路工屍骨重達2萬磅, 死者的 靈魂總算可在家鄉安息。 至今, 在加州鐵路沿線還可看到一個中文題字的金屬牌匾, 上書“加州鐵路, 南北貫通。 華裔精神, 血肉獻功”。

對此, 美國移民史上有所謂“一句話歷史”---即招募華工的倡議者克羅克爾所言:“這條鐵路能及時完成, 要大大歸功於貧窮而受鄙視的中國勞動階級——歸功於他 們的忠誠和勤勞。 ”

關於華工為何貧窮至不惜付出生命作代價, 有的西方書籍片面強調當時的中國“內亂”(太平天國運動和義和團起義等)使廣東農民走投無路只好漂洋過海, 而按此說法 西方資本家和工頭則給了可憐的中國人一個謀生的機會。 這種講法忽視了19世紀中葉及以後, 中國由於歐洲列強的侵略和鴉片造成的經濟崩潰, 廣東的青壯年農民在 美國西岸的包工頭鼓動下, 隻身在海上漂流數月抵達三藩市。

華工如何受鄙視呢?每人每月工錢僅30美元, 還要從中扣除伙食費;而以同樣貧困的愛爾蘭人為主的白人工人則待遇有別:每人每月收入為35美元, 另外伙食全包。 白人工頭對白人工人進行洗腦並詆毀中國人無知、下等, 蓄意挑撥離間工人之間兩股主要人群的關係, 使之不能團結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所以, 排外思想並非築路 工人本來固有。

上文提過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雖然在本國活不下去, 他們來美後卻把原來對祖國的不滿轉為某種感恩的想法, 覺得自己受到本國的保護—因為他們可以到美國境內的墨 西哥領事館, 領取該國身份證在美國使用, 加上移民多具對自己祖國和本族的愛, 令他們在墨美兩國偶或處於對立地位時, 多是站在墨國一邊。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1998年 在洛杉磯的足球世界盃美墨交鋒時, 在場大部分觀眾支持墨隊, 並對美國隊的粉絲大喊“滾回波士頓去”(暗指最早的歐洲移民乘“五月花”號在該處登陸美洲)、“我 們回來就不會走了”(意為加州歷史上是西班牙文化, 後來才被美國吞併)等等。

毫無疑問, 能夠不偏不倚地正確對待外來移民並不容易。 經濟利益和身處的位置都會影響人的觀點和對待移民政策的態度。 我的一位同事是肺科醫生, 他在市區外的 農村擁有一個120英頃的種橙的農場, 僱用了一些非法移民。 他對這些家庭很有感情, 主張實行大赦, 讓他們取得合法身份。 儘管他知道這些農民一旦取得合法 身份, 他就要向其支付聯邦所定的最低時薪(或以上)的工資, 比他現時所付的要高。 當然, 從另一個角度上他也在法律上有了保障, 不用擔心被查出僱用非法勞 工而遭罰款(雖然此金額不大—也使不少人認為現時法律對此類僱主未能起阻嚇作用)。 也有不少人, 包括筆者本人在酒店親見他們充當侍應, 收拾賓館房間, 接受 過其服務, 或僱用之打理庭院, 覺得比較滿意, 於是會對之產生同情。 況且彼此無爭飯碗問題, 也就似乎對其非法入境“冷靜”得多。 而當普通民眾如我等且側 重非法移民的貢獻, 有意無意地忽視他們佔有的社會福利, 更何況那些大商家僱主?

另一話題是重新解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訴求, 也就是不應再允許非法入境者在美國所生子女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此類聲音以德州、阿利桑那州和加州三州為最。 這 三個州鄰近墨西哥, 受非法移民負面影響較大。 它們還建議按1999年非法移民的數據比例, 相應補助學校、醫院之開支。 洛杉磯過去二十年來有幾十家醫院, 因為給非法移民提供服務導致經濟陷入困境而關閉。 洛杉磯縣半數人口是拉丁裔, 其中不少人來自墨西哥。

法治手段積極配合很重要, 包括嚴厲懲罰非法僱請黑工的僱主, 以收阻嚇作用。 同時加強對邊境的嚴密防範。 鑒於每次大赦非法移民前後都會有偷渡人數激增的現象, 所以現階段就需積極部署。 “可以令現已在境內的非法移民有合法工作和生活的身份(其類型和長短期限另定), 但必須嚴防邊界”是不少人的普遍看法。

與此同時, 外交方面也要採取行動, 與墨西哥政府加強合作, 敦促其改善農民生計及遏止國內的偷渡潮。

天主教勢力的獨特影響也不容忽視。 天主教領導層在2010年國會討論醫改的關鍵時刻, 反對奧巴馬方案, 儘管他們一向主張照顧無醫保者, 但認為應在方案中加 上不支持墮胎及必須提供避孕措施的規定。 天主教醫院及醫療系統則表示支持奧巴馬。 筆者認為醫院的支持就像製藥商和醫療器械公司支持醫改的原因一樣:他們力擋全 民統一醫療計畫(如加拿大或英法、比利時、瑞典、芬蘭等筆者去過觀摩的國家), 以保他們一向以來對消費者高度不透明的高收費。

與此相仿, 現在教會領袖儘管一向同情及積極幫助非法移民, 卻不支持奧巴馬總統提出的移民法改革(內中含有讓現時境內的非法移民合法化的條例), 原因是奧巴馬 草案中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後, 凡屬公民者可以為配偶申請移民, 而以往他們雖可在某些州或外國合法地註冊結婚, 但不能以配偶身份申請移民。 教會領袖指責奧巴馬 寧願其移民草案得不到天主教領袖支持, 也要(打算)在條例中規定允許同性婚姻以配偶身份申請移民, 是‘用1200萬人(非法移民)的生活去玩遊戲’。

而支持大赦者則反唇相譏, 謂其“口稱博愛, 實質不認同那些口味與己相異者。
可見仍以保住自己居於道德高地為重點, 而非真正為那1200萬人着想。 ”

美國早期的天主堂由愛爾蘭人、波蘭人及意大利人所建, 但現在三分一信眾為拉美裔, 並且因非法及合法的墨西哥移民湧入, 加上白人天主教信徒以每年10%的速度 離開教會, 而令拉美裔在美國天主教信眾的比例繼續增加, 於是使教會領導層在移民問題上無所適從。

最後, 轉變移民的吸納方向也應提到議事日程上。 例如是否採取計分的方法, 使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士獲得優先?也就是從傳統側重親屬團聚這一人道理由, 轉向側重 引進特殊人才。

在討論移民問題時, 有必要讓民眾瞭解:一旦讓這1200萬非法移民成為合法, 對每個公民將會造成的經濟負擔有多少, 這些非法移民中又有多少低收入、低技術和 低教育程度的家庭。 任何討論, 就如醫學中討論某種藥物和手術的風險及療效如何, 一定要有相關的數據才有意義並臻於理性。 否則, 很可能流於主觀臆測。 如 此重大的議題, 理性(經濟)和感情(人道)同樣重要, 不可偏廢。

筆者參加醫院的社區講座時, 經常利用最後問答部分後的時間, 與在座的各行業聽眾和病人及其家屬交流, 談起社會熱點議題, 有機會瞭解因個人經歷或社會角色不 同, 對同一話題看法各異, 從而以醫務工作為窗口看到形形色色的現象。

以上拉拉雜雜談了很多, 到此該告一段落了。 總之, 1200萬“非法移民”的問題實在不能再拖延下去, 因為一來它成了國內不安全的因素;二來與民主制度相違 背;三來不符合美國人人機會平等的價值觀。 希望大家都參與討論, 集思廣益。

(全文完)